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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北京利尔北京利尔(SZ:002392)2025-10-15 20:17

第一章 总 则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 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保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 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证券事务部为公司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 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和服务工作。第三条 未 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 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