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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北京利尔北京利尔(SZ:002392)2025-10-15 20:17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 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 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