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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京利尔北京利尔(SZ:002392)2025-10-15 20:17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 应在本制 度规定的第一时间内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证券部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 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部门, 负责公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送 和披露手续。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