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尔(00239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治理结构 - 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控股子公司持股超50%或能实际控制[2] - 控股子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全资子公司可只委派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可设1 - 2名监事[6] 重大会议管理 - 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案需提前10日报公司证券事务部[7] - 子公司重大会议决议后两个工作日内抄送公司证券事务部存档[7] 董监高委派 - 公司按出资比例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监高[9]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接受公司财务中心业务指导和监督,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一致[12] - 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报送定期会计报告并接受审计[13] 投资项目管理 - 子公司投资项目需提请公司审批,获批项目至少每季度汇报进展[15] 信息披露 - 子公司总经理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遵守公司信息披露制度[18] - 子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向公司证券部报告重大事项[18] 审计监督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适用于各子公司[20]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费用由公司承担[20] - 审计部负责对子公司审计,内容包括法规、制度执行等情况[20] - 子公司接到审计通知应做好准备,相关人员需配合[20] - 子公司高管调离时须实施离任审计并签字确认[21] - 经董事会批准的审计意见书送达后子公司应执行[21] 考核奖惩 - 子公司应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23] - 子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需经公司批准并报备[23] - 子公司应在年末对董监高考核并奖惩[23] - 董监高履职不当公司有权处罚,当事人担责[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