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南置(00230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规范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决策程序,确 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其中一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 设董事长 1 人。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办理董事会和董事长交办的事务。董 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