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海高科(603311) - 金海高科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金海高科金海高科(SH:603311)2025-10-15 21:02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时采用[4]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6] 投票规则 - 选举董事时全部表决权数等于股份数与应选出董事人数乘积[8] - 独立董事与其他成员分别选举[8] - 所投表决权总数超全部表决权时投票无效[8]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所获表决权数应超与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9] - 两名或以上候选人获表决权数相等且全部当选不超应选人数则全部当选[9] 特殊情况处理 - 当选董事人数不足但达最低人数,部分候选人当选[10]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不足最低人数,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0] 细则说明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及修改[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