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高科(603311) - 金海高科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6] - 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8] - 定期会议变更提前3日书面通知,不足3日需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8]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1] -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应现场召开全体会议,董事不得委托出席或通讯表决[12]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书面投票或举手表决,每名董事一票表决权[15] - 除特殊情形外,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5] 担保事项决议 - 董事会在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项作决议,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6] - 需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7] 会议相关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18]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可暂缓表决[18] - 董事会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18] - 董事会应将会议决定做成记录,出席董事需签名[18]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录含多方面内容[1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9]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20]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20]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