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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佛燃能源佛燃能源(SZ:002911)2025-10-15 21: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获批发行5600万股,11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9839.4217万元[10]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27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129839.421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9] 股东信息 - 佛山市气业集团认购13248万股,出资比例48%[18] - 港华燃气投资认购11868万股,出资比例43%[18] - 佛山市众成投资认购2484万股,出资比例9%[18]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9] - 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跌幅达20%可收购股份[23] - 特定原因收购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股不超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交易限制 - 董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融资融券交易[28]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高任期内及届满后半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任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益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特定情况可请求诉讼[37]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3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总资产30%事项[50] - 审议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事项[50]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3名独立董事[114]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2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4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46] 利润分配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3]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现金股利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30%[18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