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002110)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子公司股权与治理 - 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2] - 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应占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6] 会议与决策流程 - 子公司重要会议通知和审议议案须提前5日报公司证券事务部[13] - 子公司决议后2个工作日内抄送相关文件至公司证券事务部[13] 投资与财务规定 - 子公司对外投资决策须制度化、程序化,报批前做前期考察[17] - 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应在一年内消除,消除前不得行使表决权[17] - 子公司特定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7] - 子公司获批准投资项目每季度至少汇报一次进展[17] - 子公司委托理财等投资和对外财务资助须经公司批准[18] - 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管理,会计核算遵循规定[20] - 子公司关联交易应履行相应义务[21] 重大事项报告 - 子公司重大事项事发当天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25] 监督与考核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费用公司承担[28] - 子公司应建立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备[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