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603657) - 春光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春光科技春光科技(SH:603657)2025-10-16 17: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19.0050万元[3] - 公司住所为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花台路1399号,邮政编码321016 [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519.0050万股,均为普通股[4] 组织架构调整 - 公司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免去黄颜芳、李丹的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等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内容[2] 股东相关 -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浙江春光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500万股,持股比例75%[4] -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陈正明持股600万股,持股比例10%[4] -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陈凯持股450万股,持股比例7.5%[4] -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陈弘旋持股300万股,持股比例5%[4] -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张春霞持股150万股,持股比例2.5%[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5]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29] - 董事会决定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30]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36]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独立董事二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41]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一次,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42]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4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本章程另有规定除外),但需经董事会决议[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