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603657) - 春光科技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资金往来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拆借资金[5] 责任与监督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9] - 财务部门核算统计并向董事会报告[9] - 内部审计部门审计监督资金占用情况[10] 违规处理 - 控股股东等资金占用可冻结其股份[10] - 股东可报告监管部门并提请开临时股东会[11]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1] 制度相关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由其制订修改[16]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原制度同日失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