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603657) - 春光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戴宁)
春光科技春光科技(SH:603657)2025-10-16 17:30

提名事项 - 提名戴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独立性要求 - 持股超1%或为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4] - 持股超5%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4] - 近12个月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4] 任职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者不得为独董[6]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为独董[6]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独董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6]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6年[6]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