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603657) - 春光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春光科技春光科技(SH:603657)2025-10-16 17:31

人员辞任 - 董事辞任自收到报告生效,高管自董事会收到生效[4] - 特定情形原董事改选前履职[5] - 董事辞任公司六十日内补选[6] 解任生效 - 股东会解任董事、董事会解任高管决议作出时生效[6] 离职要求 - 离职后两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7] - 生效后五日内完成交接或接受审计[9] - 未履行承诺离职前提交说明[9] 后续义务 - 离职持股遵守规定及承诺[11] - 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仍有效[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