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科技(603657) - 春光科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战略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5]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0]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2] 提名委员会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及资格[15]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1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9]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22]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中选举产生[25]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3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2][33] - 关联委员讨论关联议题应回避[34]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3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38]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4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4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43]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书面投票[44]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45] 其他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 - 提名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16][26]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