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播恩集团播恩集团(SZ:001366)2025-10-16 18:1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035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068万元[6] - 已发行股份数为16,06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9] 股权结构 - 设立时发起人持有10,000万股股份[16] - 江西八维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900万股,占比99%;赣州九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万股,占比1%[17] 股份转让与财务资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26]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26]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9]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6种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8]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至11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1/3[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除临时会议外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一般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4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3]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43]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4] - 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3]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164] - 公司在符合规定的报刊及网站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190]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176][17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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