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播恩集团播恩集团(SZ:001366)2025-10-16 18:16

人员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新任董事、高管按规定时间申报[6] 股份转让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7]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基数[7] 股份禁售 - 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下,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0] 交易限制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董事会应收回收益[11][12]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4] 减持规定 - 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7][18] - 减持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完成公告[18]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20] 其他 - 规则抵触按国家规定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执行[22] - 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属董事会[23] - 需披露变动前持股数量等信息[24]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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