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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播恩集团播恩集团(SZ:001366)2025-10-16 18:1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 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在委员范围内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