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科技(301150)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中一科技中一科技(SZ:301150)2025-10-16 18:00

股本变动 - 2022 年 4 月 2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增至 67,347,175 股[4] - 2022 年 6 月 10 日转增后总股本为 101,020,762 股[5] - 2022 年 10 月 21 日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1,123,227 股[5] - 2023 年 4 月 21 日部分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 30,726,447 股[6] - 2023 年 6 月 27 日转增后总股本为 131,326,990 股[6] - 2023 年 8 月 15 日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剩余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9,100 股[7] - 2024 年 5 月 14 日转增后总股本为 181,122,202 股[7] - 2025 年 6 月 6 日转增后总股本为 233,233,467 股[8] 本次限售股解禁 -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 2 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15,271,520 股,占总股本比例 49.4232%[2][20]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21 日[3][20] - 股东汪立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101,075,520 股,占总股本 43.3366%[20] - 股东汪晓霞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14,196,000 股,占总股本 6.0866%[20] - 本次变动前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为 49.4237%,变动后为 4.5655%[26] - 本次变动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为 50.5763%,变动后为 95.4345%[26] 股东承诺 - 汪立、汪晓霞持有的限售流通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12] - 锁定期届满后的 2 年内减持,减持后须保持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地位[12] - 锁定期届满后 12 个月内,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不超持有股份的 25%[12] - 锁定期届满后第 13 至 24 个月内,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不超第 13 个月初持有股份的 25%[12]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12] -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12] - 股份被质押,需在 2 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备案并公告[12] -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首次卖出前 15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备案并公告[12] - 集中竞价以外方式减持,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备案并公告(持股低于 5%后无需)[12] - 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可减持,6 个月内完成[12] 增持义务及措施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触发增持义务[13][14] - 稳定股价措施顺序为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非独立董事和高管增持[13]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顺序为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持、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14] - 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后,应于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14] - 年度内用于购买发行人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30%[14] - 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4] - 每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 90%[14] 其他承诺 - 若公司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上市,将在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回购全部新股[1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相关职务期间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15] - 控股股东将督促公司按利润分配政策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15] - 若招股说明书等资料有虚假记载等,控股股东将督促公司回购全部新股及派生股份[15] - 若招股说明书等资料有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损失,控股股东将依法赔偿[15] -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招股说明书等资料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15] - 若招股说明书等资料问题影响发行条件判断,董事等将督促公司回购全部新股[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薪酬制度、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5] - 若招股书等资料有虚假记载等致投资者损失,将按直接经济损失赔偿[16] - 首发上市前社保和公积金未足额缴纳致公司损失,30 日内作出补偿[16] - 截至承诺函出具日,除公司及下属企业外无同业竞争业务[16] - 未来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业务[16] - 汪晓霞持有发行人 5%股份,承诺本人及控制企业原则上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18] - 若公司需与汪晓霞及控制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交易将按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条件进行,并履行相关程序[18] - 汪立承诺本人及控制企业今后原则上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17] - 若公司与汪立及控制企业发生关联交易,将促使交易按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条件进行,并履行相关程序[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