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光电气(002169)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说明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公司"、"上市公 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广州智光储能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或"标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少数股权,同 时公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公 司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 结果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标的公司少数股权,拟购买资产权属清晰,在拟 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