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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科(0006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金科股份金科股份(SZ:000656)2025-10-16 21: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7] 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11][12][13]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1][12][13]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通知[25]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3] - 董事会等不得重复提交相同提案[23] 投票表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 - 特定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53] - 分拆子公司上市等提案特殊表决要求[54] - 提案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情况需特别说明[30]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1]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0] - 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55]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58]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59]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60]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62] - 投票结束后,对每项议案合并统计表决结果后公布[66]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71]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具体方案[72]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73] - 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等[7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73] - 相关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73] - 法院判决或裁定前相关方应执行股东会决议[73]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3] - 《公司章程》修改或股东会决定时应修改本规则[75] - 本规则未尽事宜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7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