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石股份(30115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德石股份德石股份(SZ:301158)2025-10-16 21:02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最多不超全体董事半数,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4] 职责与运作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2] - 职责包括研究人员选择标准程序、遴选审核人选等[6] - 有权委托猎头公司协助找人,费用公司承担[8]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5]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负责修订和解释[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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