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等多种情形下股份不得转让[5] 新增股份转让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9] - 年内权益分派致董事和高管持股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9]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新上市申请股票初始登记等时点需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1]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12]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2]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规定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3]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3] - 因离婚拟分配股份应及时披露,股份减少时双方持续遵守制度[14] 股份登记与限售解除 - 公司应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将相关人员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5] - 限售股份满足解除条件后,可委托公司申请解除限售[16] 股份增持 - 拟增持股份,应书面告知董事会秘书,未披露计划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需披露后续计划[16] - 增持公告应包含增持主体信息等内容[16]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不超过六个月[16] - 增持主体应承诺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17] - 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7]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完成或期限未届满,应披露实施情况[17] - 通过公司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前不得减持公司股份[17] 交易核查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需核查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进展[15]
德石股份(30115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