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4年6月17日获批发行1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58542829亿元人民币,已发行股份数为19.58542829股,均为普通股[7][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34]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3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5]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4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10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13]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15]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5]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172] - 分红方案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1/2以上表决权通过[174]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4]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其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81][18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1][192]
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公司章程(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