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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600867) - 通化东宝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通化东宝通化东宝(SH:600867)2025-10-17 16:16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提高财务信息和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公司 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 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近三年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刑事处罚; (六)能够对所知悉的公司信息、商业秘密保密; 1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