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生物(002932) -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明德生物明德生物(SZ:002932)2025-10-17 16:45

注册地址与章程变更 - 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变更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中路77号[1] - 《公司章程》进行多项修订,如“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原章程第一条新增“职工”等[2] 股份相关 - 股东陈莉莉认购股份300万股,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资比例50%[3]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4] - 公司股份总数为2.32520957亿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4] 公司治理与决策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等多项事项,职权不得随意授权,股东会可部分授权董事会[1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三千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1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9] 董事与高管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23] - 发生公司敌意收购,非经原提名股东提议,合规董事任期内被解除职务,公司按其任职董事年限内税前薪酬总额的5倍支付赔偿金[23] 利润分配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9] - 调整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公司运营与管理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0]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1] - 公司解散清算时,清算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