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上海(60515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对外投资类型 - 包括股权投资、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等[2] 投资原则 - 遵循遵守法规、符合战略、规模适度等八项原则[4] 决策与管理部门 - 股东会、董事会、总裁办公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6] - 规划发展部为除委托理财等外的对外投资日常管理部门[7] - 资产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资金管理部门[7] 审批权限 - 出资额在董事会对总裁授权范围内由总裁审核实施,超出范围按权限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批并披露[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除提交董事会审批外,还应提交股东会审批[12]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投资项目由公司总裁审批[13] 财务管理 - 资产财务部对对外投资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15] 违规处罚 - 公司有权对未经审批擅自投资等四种行为责任人给予行政、经济处罚,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17] 投资处置 - 包括收回和转让对外投资[19] - 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四种情况收回对外投资[20] - 可在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四种情况转让对外投资[21] - 投资转让应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办理[21] - 处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批准程序与权限和实施对外投资相同[21] - 资产财务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21] 制度规定 - 制度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执行后者规定,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