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等[5]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近36个月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8]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8]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补选与解除职务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6] 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19]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16]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专门会议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履职问题可自行召集[18] 报告与披露 - 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20]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32] 会议记录 - 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应制作记录,独立董事意见应载明并签字确认[19] 专门委员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比1/2以上,且由1名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22] - 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8]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8] 独立意见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涵盖重大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并签字确认及时报告董事会[21] 年报相关 - 年报编制和披露中,要听取公司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汇报并参与实地考察[24] -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要会同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沟通[24][25] - 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应陈述理由并由公司披露[25] 公司支持 - 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其知情权[27] - 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会议[28] - 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26][28]
西上海(60515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