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生物(0029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明德生物明德生物(SZ:002932)2025-10-17 16:46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产生[4] 任期与任职规定 - 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5] 会议规则 - 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公司应在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通知,特殊情况不受此限[11]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代行职权,将被提请更换[12] 其他 - 委员会会议记录、决议作为公司档案保管十年[1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7]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实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