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生物(002932) - 内部审计制度
明德生物明德生物(SZ:002932)2025-10-17 16:46

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5] - 审计部应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或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6] 人员要求 - 审计人员应具备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保持独立性[6][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10] 审计部职责 - 对公司内部机构、子公司等内部控制和财务收支进行审计[10] - 有权检查被审单位账务、资料,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12][13] 报告要求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10]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5] -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6] 审计范围 - 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11] 审计证据要求 - 获取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12] 责任划分 - 被审计单位对提供资料负责,审计部对审计报告负责[13] 特殊事项审计 - 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8][19][20][27] - 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0]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21] 审计计划制定 -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方针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23] 被审计对象要求 - 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审计报告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24] - 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审计决定执行情况[24] 复议时间 - 复议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24] 审计档案保存 - 审计档案保存期为十年[25] 其他要求 - 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应让内部审计人员参加或了解[27] - 经营管理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审计部或人员,需审计事项应给必要工作时间[27] - 审计部经费应纳入公司财务预算,保障办公条件[27] - 审计人员培训应列入年度计划,保证时间和经费[27] 奖惩措施 - 对为审计提供线索或举报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28] - 对失职、渎职的审计人员追究责任[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