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生物(00293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人员管理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1/2[5] - 公司高管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8] - 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超30个工作日需董事会定人选[8]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 中层管理人员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任免[11] 会议与决策 - 总经理办公会由办公室负责会务并记录,纪要传证券事务部[17] - 投资项目按权限经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实施[11] 财务与费用 - 大额款项及重要、日常费用支出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11] 总经理职责与限制 - 总经理不得受贿、收非法收入[14] - 未经报告决议不得与公司订合同或交易[14] - 未经报告决议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14] - 行使职权不得违背董事会决议、超越授权范围[22] - 拟定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应听取工会和职代会意见[23] - 内外部经营环境重大变化应向董事会报告[15] - 预计经营业绩大幅变动应向董事会报告[15] 细则相关 -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7]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8]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