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生物(00293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明德生物明德生物(SZ:002932)2025-10-17 16: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4]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标准程序、遴选审核人选等[6] 会议相关 -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除外[8]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 其他 - 会议记录、决议保管十年[9]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