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生物(00293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明德生物明德生物(SZ:002932)2025-10-17 16: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须为会计专业人士,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复核定期报告[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决议与档案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决议保管十年[14] 审议与更换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代行职权,提请董事会更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