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生物(0029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卖出[10]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量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本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度计算基数[10]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已满一年,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1]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管新增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1] - 离任后6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12] 交易规范 - 买卖股票前应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并提示风险[9] - 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3] - 多种情形下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4] 交易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15]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15] 信息披露 - 买卖股份及衍生品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9] - 定期报告中披露董事、高管买卖股票情况[19] - 违规买卖,董事会应披露相关情况[17]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时应履行报告披露义务[20] 违规处理 - 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15]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将处分或处罚[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规定修订[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4] - 董事、高管应在规定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