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603822) -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835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76,825,886元,股份总数为76,825,886股[10][24] - 公司设立时,桐乡市顺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5%,利鸿亚洲有限公司持股25%[2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24]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4][28]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3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8]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相关方对违规行为诉讼[42]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7][11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6]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6]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7] - 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161] 人员设置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106]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140][141] - 公司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名[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