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60382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7] 会议规则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5] - 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同意可豁免[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7] 回避与审议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0]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7] 细则施行与修订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3]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