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60382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 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科学分析、审 慎决策,着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