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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澳环保(60382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嘉澳环保嘉澳环保(SH:603822)2025-10-17 17:01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 事。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