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澳环保(60382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主持公司的生 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 聘兼任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应不多于全体董 事的 1/2。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 得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不得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 第五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定和《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八条 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于二个月前向董 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待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