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60522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原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废止[3] - 《公司章程》修订删除“监事”表述,部分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表述[5] 股东权利与提名规则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法院诉讼[6] -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每3%表决权份数最多推荐一人[7] -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每1%表决权股份数最多推荐一人[7] 选举规则 - 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时,股东投票权数分别为所持股份乘以应选人数,且票数只能投给对应候选人[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 专门委员会相关 -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10] 利润分配 - 利润分配方案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需在决议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11] 制度制定与修订 - 公司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两项制度[13][14] - 公司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20项制度[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