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6052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6] - 七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8]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10] - 定期和临时会议证券部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0]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12]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5]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或现场举手[19] - 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0] - 公司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0] 董事回避 - 多种情形下董事需回避表决[22] - 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3] 利润分配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出审计报告草案,作分配决议后要正式报告,再根据报告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决议[22]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会议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明确再次审议条件[24]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包括多项内容[25] - 董事会秘书安排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与会董事签字确认,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不签字不说明视为同意[25][28]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情况并后续会议通报[29] 决议公告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则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6] 会议档案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