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净环保(6003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龙净环保龙净环保(SH:600388)2025-10-17 17: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9] - 出现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等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9][10][11] - 独立董事提议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0] - 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召开提议[10][11] - 同意召开需5日内发出通知[10][11]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1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4] 股东会变更 - 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7]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22]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2] - 涉及投资等提案需评估,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公布情况[24]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3] 投票制度 - 控股股东持股比例30%以上,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47]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47] 决议通过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1]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51]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1] 决议实施 - 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2] 决议撤销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52] - 未被通知股东自知道或应知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52] 决议公告 - 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内容[55]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55]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多项内容[57] - 召集人保证记录真实准确完整,相关人员签名[57]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58] 其他规则 - 主持人宣布决议,股东无异议可散会[60] - 参会者遵守规则并签字[62] - 主持人可命令五类人员退场[65]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64] - 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64]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64] - 规则内容与法律抵触,董事会提修订案提交股东会审议[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