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600307) - 酒钢宏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质量和效率,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 度,有效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 运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工作机构,包括董 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委员会。在《公司章程》规定和 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第二章 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节 定位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ESG)委员会成员由7名董事 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ESG)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 董事会成员中任命。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