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600307) - 酒钢宏兴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除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决策权,制订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 - 1 - 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审议批准单项标的占公司上年末净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