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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600694)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大商股份大商股份(SH:600694)2025-10-17 18:31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披露[1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披露[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披露[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需披露[12]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三十万元需报告[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三百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3]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标准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披露[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累计达上述标准适用该条规定[13] 重大风险事项 - 重大亏损或损失单次达一百万元以上属重大风险事项[14] - 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债务或债权到期未获清偿金额达一百万元以上属重大风险事项[14] - 可能承担的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属重大风险事项[14] 重大变更事项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变更事项[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重大变更事项[15] 信息报告流程 - 公司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等应在特定时点向董事会办公室通报重大事项[18]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后应向董事长汇报[19] - 董事会秘书应按规定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后公开[20] 信息报告责任 - 各部门、控股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重大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22]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使公司受处罚或损失,追究当事人责任[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