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6]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6]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6]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6]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况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52] 信息披露触发条件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2]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购买或出售资产所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8]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40]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4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披露[4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43]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50]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达20%以上应在披露定期报告时致歉[52]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的30%应及时报告并披露[54]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3个月以上应及时报告并披露[5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及时报告并披露[55]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人民币需及时披露[56] 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必须审计[16]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6]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8]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21]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实时披露临时报告[23]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后应及时将决议报证券交易所备案,涉及相关事项需及时披露[28]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45] - 公司应在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后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50]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自董事会形成决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0] - 股票交易被认定为异常波动,公司应于下一交易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53]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68] - 公司因前期财务会计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或董事会决定更正需及时披露[58] - 公司出现核心竞争能力面临重大风险情形应及时披露[57] - 公司研究开发取得重要进展且对盈利或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需及时披露[58] 人员职责 - 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未经审议通过不得披露[61][68]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织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65]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执行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职时可代行职责[67]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应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总经理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82]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79]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更换原因和听取其陈述意见[81]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档案管理,分类专卷存档[8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7] - 以公司名义正式行文须经董事长或指定董事审核批准[87] - 信息披露违规按后果轻重给予处分,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8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93]
大商股份(600694)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