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600694)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投资者沟通渠道 - 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0411-83643215和传真0411-83880798[7] - 设立电子信箱dashanggufen@126.com接受投资者问题和建议[7] 信息披露与沟通义务 - 依法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8]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8] 会议要求 - 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出席[8] - 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情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9] - 年度定期报告结束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信息发布限制 - 不得在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沟通中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9] 方案沟通 - 制定涉及股东权益重大方案时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协商[10] 责任承担 - 对投资者诉求承担处理首要责任,依法处理、及时答复[10] 人员职责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业务主管和负责人[20] - 证券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日常事务[20] 证券部职责 - 汇集公司信息并披露,负责年报等编制公告[13] - 通过多种方式回答投资者咨询,与投资者保持联系[14] 人员素质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24] 内部机制 -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25] 协助义务 - 分公司等协助证券部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5] 培训与制度生效 - 可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培训[2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