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科技(002132) -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围绕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为规范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行为,推 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三)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四)支付股东股利。 第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