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庭信息(30122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 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 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 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 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