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庭信息(301221)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控股子公司管理 - 公司拥有50%以上股权或实质控制权的为控股子公司[6] - 重大资产收购等需报公司通过[6] - 大额对外捐赠需报公司并建备查记录[7] -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提名任免[9] - 财务人员岗位等由公司总部财务部统一管理[9] - 财务管理办法依据公司制度制定并备案[10] - 公司总部管理分政策性和事务性[10] - 财务负责人定期报告资产运营及财务状况[12] - 公司财务部统一会计政策和期间并编制报表[12] - 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提供报告[13] - 子公司重大事项包括增减持等[17] - 股东会每年至少开一次,董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开一次[18] 参股公司管理 - 持股低于50%无实质控制权的为参股公司[20] - 投资按《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执行[29] 子公司会议及报告 - 董事会、监事会人数协商确定[22] - 外派人员促使参股公司报备文件[31] - 会议审议事项通知和议题会前5日报送[24] - 相关人员年度结束后1个月提交述职报告[24]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控股及参股公司,公众上市公司除外[26] - 50%股权合营公司管理办法参照本制度[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