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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庭信息(30122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光庭信息光庭信息(SZ:301221)2025-10-17 18:47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个以上董事时, 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有表决权的每一 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董事。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 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实施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任期不应实施交错任期制。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 保证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提醒 ...